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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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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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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2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招生专业招生学院所属门类所属专业类授予学位招生数校区法学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学法学类法学45 莞城校区 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学类法学45智能制造工程粤台产业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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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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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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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76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被试点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学生将于2021年进入转段考核阶段,经考核合格、且达到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转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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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问:学校是什么性质的院校?院校代码是多少?录取批次是什么? 答:东莞理工学院是国家正式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院校代码是11819。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是第二批本科A类;在省外,学校录取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问:学校在哪些省份第一批次招生? 答:今年,我校获批在江西、海南、甘肃三省第一批次招生。我校首批在赣琼甘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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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为确保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正常招生,特声明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没有派出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到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进行普通全日制本科以外的招生宣传。 2、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官方招生机构为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任何其他个人、团体均无权以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3、普通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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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U1][CU2][CU3]》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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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U1][CU2][CU3]》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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